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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交通違規3複查 降低「鬼畫符、未來罰單」爭議

記者許書維、曹勝彰、謝昀蓁/台中報導

一台車一次違反2項交通法規,開2張罰單是成立的,不過有時警方開出的罰單真的讓人看不懂,例如曾經字跡太潦草、日期、個資筆誤,為了減少駕駛爭議,現在紅單開出去,都會經過3個複查機制,承辦員警首先要查證罰單資料,再送交通組入案,最後由交通大隊建檔,通通沒問題才會讓駕駛繳費。

員警字跡太過潦草,讓人無法辨別罰單內容

▲員警字跡太過潦草,讓人無法辨別罰單內容。

機車騎士紅燈右轉被值勤員警逮個正著,當場被攔下開罰。

警察開單,不過這手寫罰單存在許多疑慮,曾有案例,員警把民國98年寫成民國9年,或是把身分證F寫E,還有這張未來罰單,4月寫成8月,甚至有的趕時間字跡太潦草像是鬼畫符。

這草書字跡,不只民眾看不懂,就連承辦罰單的員警可能都看了滿頭問號,一張罰單從員警手中開出後到罰單成立,由違規駕駛人去繳罰鍰,通常會經過好幾個程序。

罰單成立需要經層層查核,最終才會寄送到民眾手上

▲罰單成立需要經層層查核,最終才會寄送到民眾手上。

記者謝昀蓁:「罰單是否成立要經過層層關卡,首先要將單子交給承辦人員,他要核對車牌、身分輸入系統,最後的步驟則是將罰單交給交通組進行最後的入案審核,民眾才能去繳費。」

第六分局市政所副所長洪大倫:「承辦員警如果看不懂(罰單)會向舉發員警核對一下這個人的駕籍跟車籍,另外他的違規事實,這樣來做一個核對。」

罰單成立SOP,警察查證罰單資料接著送交通組入案,最後交通大隊建檔,至少經過3個步驟的複查機制,如果是收到逕行舉發的罰單,事後會再收到繳費單,這過程中同樣會經過層層審核。

近年多使用電子罰單,降低人為疏失的爭議

▲近年多使用電子罰單,降低人為疏失的爭議。

警察開單難免忙中有錯,因此現在除了手寫罰單,這幾年也開始使用電子罰單,改為電腦化減少因為人為錯誤所產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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