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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師偷吃人夫外送員嬌嗔:會壞掉! 元配抓包求償百萬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法官判2人應賠償元配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法官判2人應賠償元配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已婚外送員阿宏(化名),玩網路遊戲時認識擔任舞蹈老師的小欣(化名),2人天雷勾動地火爆發婚外情,阿宏的元配發現丈夫突然對他冷淡,甚至不再給家中生活費,直覺可疑查看丈夫的對話紀錄時,赫見2人煽情對話紀錄,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儘管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2人行為已侵害元配的配偶權,因此判賠20萬元。

元配主張,與阿宏2017年結婚後育有2子,丈夫卻在前年底性情丕變,對自己的關懷置若罔聞,更不願再給家庭生活費,去年8月查看丈夫的Discord語音通話、文字記錄、手機訊息,赫見丈夫與小欣有逾越男女分際交往,找來丈夫質問時,丈夫也不否認與小欣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元配接著說,丈夫去年10月間簽下切結書後,卻仍與小欣有所聯繫,顯見丈夫並無悔意,認為2人間逾越一般友誼的行為,已侵害她的婚姻圓滿狀態與幸福,因此向2人求償1百萬元。

小欣出庭時坦承,自己與阿宏是玩線上遊戲認識的網友,但2人並未深交也未見過面,只有利用通訊軟體交流遊戲心得,並懷疑阿宏是因為約她見面遭拒,才會挾怨報復,向妻子宣稱曾與她發生過性行為。

小欣更主張,元配所提出的對話紀錄證據,為不法蒐證,不具證據能力,退步言之,就算具有證據能力,對話紀錄也多為遊戲內容,偶爾穿插玩笑的嬉鬧言語,並無任何曖昧,反控元配斷章取義。

但新北地院法官檢視對話紀錄時卻發現,阿宏曾說「想要一次次的把妳升上天」、「我要妳的全部」,小欣則回應「不行,會壞掉,不可以啊」、「我快不行了,好想要」等語,2人的對話紀錄多為充滿挑逗且具性暗示對話。

法官認為,縱使並無證據證明2人曾到汽車旅館發生過關係,但2人對話紀錄就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分際,侵害元配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2人應賠償元配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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