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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就能當總經理」父想送13歲女兒打工 秒遭嗆爆

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父親要國小剛畢業的女兒去打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父親要國小剛畢業的女兒去打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許多父母喜歡拿別人家的孩子跟自家孩子做比較,不過可不能太誇張,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分享,父親聽聞朋友孩子12歲就出去打工,心想若能及早接觸社會,搞不好能在30歲左右就成為總經理,於是想讓「想讓國小剛畢業的妹妹去打工」,這讓原PO相當傻眼,直呼「我爸根本神經病」。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父親常拿別人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做比較,然後說「別人家小孩12歲去打工賺錢,月薪都能2萬5000元」,還說對方12歲出來打工,18歲高中畢業月薪就破5萬元,可能30歲不到或者30初就成為總經理,到時候月薪就15萬元以上了,30歲不到就能買豪宅和名車。

原PO聽完父親的想法,認為簡直是神經病,沒有知識,還覺得父親的朋友圈也有問題,「到底誰會請12歲的孩子來工作,然後給月薪2萬5000元,這一聽根本說謊」,結果父親真的把國小剛畢業的妹妹送去打工,令原PO感到無言。

文章曝光,許多網友都看傻眼,「被檢舉就慘囉」、「外面可以請一堆成年人,老闆幹嘛冒著風險去請一個童工,被抓到是會罰錢耶」、「你爸之後會不會把你們賣去柬埔寨」、「12歲小女生是能做什麼打工月賺2萬5啦?你妹該不會被你那傻爸賣掉吧」、「爸爸很有事12歲打什麼工…好好讀書,享受青春才對」。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15歲之人從事工作,未滿18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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