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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爆料遭雲林某檢察官「強暴」 雲檢:男女感情問題已了解中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女網友控男檢察官私德,地檢署說明應是男女感情糾紛。示意圖。(圖/翻攝pexels)

▲女網友控男檢察官私德,地檢署說明應是男女感情糾紛。示意圖。(圖/翻攝pexels)

雲林地檢署某男檢察官日前遭女網友爆料,在虎尾宿舍強暴她還逼她墮胎,更花大錢娶越南籍19歲女子為妻,並PO上照片為證。據了解,雙方應是感情糾紛,同僚認為這女的有夠狠,法務部與雲林地檢署都表示已了解中。

臉書「爆料公社」日前出現一篇題為「爆料雲林地檢檢察官某某的私德」上千字文,女爆料人內容提到該名檢察官,「10月11日(前)男友X某說它糊裡糊塗的去越南結婚了,一開始以為是嚇我,最後是真的,…,它一直不帶我見父母,尊重的結果是它的背叛,從它爸媽口中得知是真的」。

男檢察官遭控性侵女網友。示意圖。(圖/翻攝pixabay)

▲男檢察官遭控性侵女網友。示意圖。(圖/翻攝pixabay)

文內說,「它總是對我哭窮,總是叫我出錢,載我去開房間叫我出錢、買晚餐、買水果各種都叫我出錢,109年交往到現在,花在我身上不超過1萬元,卻花了60萬元去越南娶19歲的越南女子。不久前從越南返台隔離選擇住我家,因為我住的地方環境比虎尾檢察官宿舍好」。它在越南娶的19歲妻子,10月13日要來台了,它計畫讓越南妻子住虎尾的檢察官宿舍,真是恭喜它!」

文中還提到,「在109年底,它在它虎尾的宿舍強暴我,它總是會否認強暴這件事,但是對我而言,它當時確實是違反我的意願強暴了我,沒有當下驗傷是我愚蠢」。女爆料人也PO出多張與檢察官LINE對話截圖,另PO一支疑似檢察官遣忘在某處的手機照片,螢幕上顯示的是檢察官越南妻子與仲介聯絡的資訊。該篇爆料文15日也已刪文。

《聯合新聞網》報導,法務部對此表示,此事由雲檢著手了解,將盡速釐清原委。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說,已先口頭告誡該檢察官,勸他妥善處理感情問題,切勿刺激對方是否涉及相關刑責也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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