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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壓力大?13公分菜刀捅死癌父 逆子「精神疾病」求減刑判決出爐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逆子菜刀殺死癌父,還想用有精神疾病減刑。(圖/pixabay)

▲逆子菜刀殺死癌父,還想用有精神疾病減刑。(圖/pixabay)

台中市鄧姓男子疑因照顧罹癌父親壓力大,竟拿13公分長菜刀揮砍猛刺老父,整個刀子插進體內,導致心肺重傷慘死。鄧男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16年,他不服上訴,更提精神抗辯求減刑。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鄧男證詞,認為他「罔顧人倫」,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7歲鄧姓男子與癌症末期的爸爸及姊姊同住在烏日區,平時由鄧男照料老父,姐姐外出工作。110年11月1日下午5點多,鄧男疑因長期壓力造成情緒不穩,竟持13公分長的菜刀,朝父親胸口揮砍猛刺,父親當場倒在血泊當中,鄧男沒叫救護車就騎機車逃離。姐姐下班回家發現父親慘況,趕緊叫119送醫急救,但仍回天乏術。

鄧男警詢時答非所問,家屬也稱他有服用精神相關藥物,但他身上沾染血跡送鑑定和父親相符,遭依殺人罪嫌收押。台中地院審理時,鄧男雖坦認客觀事實,但否認有殺害父親,主張當時受精神疾病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或免刑要件。

法官將鄧男送精神鑑定,報告指出,他作案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並沒有不能或顯著降低情形,不予以減刑。考量他手刃父親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但綜合判斷仍認未達執行死刑必要,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16年徒刑。

鄧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主張自己涉犯的殺人罪欠缺直接且相當證據,也沒有目擊證人、現場錄影。他自述104年被診斷出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當時就長期住院,恐已脫離一般人際應對,心智退化如未成年小孩,主張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應依刑法第19條減刑。

合議庭卻認為,根據家屬證詞、路口監視器以及鄧身上沾有爸爸噴濺血跡的外套,還有鄧案發時手機基地台外置等證據,可證明他犯行明確。醫院精神鑑定報告也認為,他辨識行為能力未達顯著降低,加上他犯後斷絕通訊,偵審時陳述清楚,難認精神上達到可減刑程度。

另外,法醫解剖發現鄧父左胸傷口深達13公分,刀刃完全沒入體內傷及心臟、肺,刀柄刀刃分離,足見鄧男力道猛烈。他在事發後,沒叫救護車直接離開,可見殺人之意甚堅。

合議庭審酌,鄧父平日會給鄧男零用錢、幫忙整理浴室並給予關心,對兒子還算疼愛。鄧男受此生養浩恩,理應知恩反哺,竟罔顧人倫刺死爸爸,犯後始終否認、未見悔意。考量他沒前科、無業,患有思覺失調,認為一審量刑16年妥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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