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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嬤撿到2串衛生紙 被討近18萬賠償!失主恐嚇取財遭判1年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阿季遭蓉姐恐嚇取財近18萬元

▲阿季遭蓉姐恐嚇取財近18萬元。

高雄一名年紀超過65歲的拾荒阿嬤(化名阿季),日前在路邊撿走2包知名大賣場的衛生紙,卻遭衛生紙主人林姓婦人(化名蓉姐)索討100倍賠償,否則就要讓她被關5年;不懂法律的阿季擔心被關,付給蓉姐7萬9800元和解。不過蓉姐得利後食髓知味,又跟阿季說「若不支付10萬元顧問費,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嚇得阿季嚇又掏出10萬元給蓉姐。法官最終認定,蓉姐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取財,判處蓉姐1年有期徒刑,並沒收所有犯罪所得17萬9800元。

判決書指出,阿季高齡超過65歲,平時依靠撿拾回收維持家計。去年8月19日深夜,阿季騎腳踏車行經鳳山五甲地區時,發現蓉姐家門口有2串衛生紙,阿季以為衛生紙是蓉姐不要的垃圾,就將衛生紙帶走。蓉姐隔天一早醒來發現衛生紙不見急忙報警,後警方循線查獲「撿走」衛生紙的人是阿季,並通知阿季到警局作筆錄。

蓉姐與阿季商談後,發現阿季有意和解於是心生歹念,要求阿季賠償2串衛生紙共798元,以及100倍賠償(7萬9800元),共8萬598元。蓉姐還恐嚇阿季說:「若不支付100倍罰款,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導致不懂法律的阿季心生畏懼,無奈被迫同意條件,並於當天下午跑到銀行匯款給蓉姐。是日2人簽約和解。

怎料,蓉姐得手8萬598元後食髓知味,竟然故技重施,隔日又跑到阿季家叫囂,聲稱因為和解內容已經花了10萬的「法律顧問費」,要求阿季必須負責支付該款項,並威脅道:「若不支付10萬元顧問費,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阿季擔心被關,只好又匯款10萬元給蓉姐。

阿季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向朋友請教相關法律規定後,驚覺自己遭到蓉姐恐嚇取財,氣得跑到警局報案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蓉姐犯後態度不佳,還狡辯稱雙方是自願簽約和解;最終法官認定蓉姐行為構成恐嚇取財,判處她1年徒刑,並沒收17萬9800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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