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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賺2百萬!沉迷牛郎店欠一屁股債 她下海賣身還不完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小萱沉迷牛郎店欠下大筆債務。(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小萱沉迷牛郎店欠下大筆債務。(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台中市1名女子小萱,2020年間前往「仕女俱樂部」消費,因迷戀朱姓牛郎,2個月欠下大筆債務,遂透過鍾姓牛郎店主管介紹,結識從事應召站的陳姓男子及李姓女子,同年8月開始下海賣身,10個月狂賺200萬元,仍是還不清債務,小萱打算從良,鍾男卻持續追討債務,小萱不堪其擾,只好報警處理;台中地院依共同圖利媒介性交罪,分別判處鍾男等3人2月到4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20年5月間,小萱前往牛郎店消費,進而迷上朱姓牛郎,2個月欠下龐大債務,一舉簽下多張本票,小萱為了清償債務,遂透過鍾姓主管介紹,結識應召站的陳男及李女;同年8月間,小萱開始在出租套房從事性交易,每次價格為1700元,小萱可分得1000元,應召站及鍾男則分得700元。

小萱統計,從2020年8月到2021年5月間,10個月她就賺取逾200萬元,鍾男及牛郎店分到107萬餘元;2021年7月間,小萱不想再被剝削,不願繼續從事性交易,更不想再與鍾男及應召站合作,鍾男卻以她尚未清償債務為由,持續討取欠款,小萱只好報警處理。

陳男辯稱,應召站只分得20萬元,與小萱所說的107萬餘元相去甚遠,但法官勘驗應召站帳冊後發現,光是2020年11月下旬到2021年5月中下旬,應召站抽成就高達66萬餘元。

法官認為,鍾男、陳男及李女等3人,共同媒介小萱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藉此獲取不法利益,遂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分別判處鍾男2月徒刑、陳男4月徒刑、李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66萬餘元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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