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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議員要求盧秀燕比照中央「還稅於民」 市府:已全用來還債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市議員林祈烽認為台中市府應比照中央,還稅於民。(圖/林祈烽服務處提供)

▲市議員林祈烽認為台中市府應比照中央,還稅於民。(圖/林祈烽服務處提供)

中央去年超徵4500億元稅收,規劃每人普發6000元現金,引發各界關注。更有北市議員要求台北市府比照辦理。台中市議員林祈烽7日也爆料,市長盧秀燕4年任內超徵120億元,應比照中央「還稅於民」,平均每位市民可拿4291元。台中市府對此表示,決算賸餘數已全用來還債。

台中市長盧秀燕就任4年就超徵120億元稅收。(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長盧秀燕就任4年就超徵120億元稅收。(圖/翻攝畫面)

市議員林祈烽昨日表示,台中市長盧秀燕107年上任到現在,每年總預算歲入都有超收情況。108年超收41億7908萬元,109年超收56億3686萬,110年超收22億4376 萬元,111年度決算尚未公布,但依往年決算,應該也超收,總計4年任內超收超過120億元。

林祈烽分析,市府超收的錢多以稅課收入和罰款及賠償收入居多。108年至110年,每年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金額均在10.6億元至12.9億元之間。此外,規費收入也是台中市政府超收預算的項目之一,從108年到110年超收金額也超過14億餘元。

他表示,政府對人民超收稅金,發還人民是天經地義的事,尤其是超徵稅收,本來就該還稅於民。他要求盧市長應比照中央,將過去4年超徵的稅收還給市民,如以台中市現有的281萬市民來計算,平均一人可分得4291元,希望盧市長能苦民所苦,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台中市政府回應,超徵稅收已全數用於還債。(圖/資料照)

▲台中市政府回應,超徵稅收已全數用於還債。(圖/資料照)

台中市財政局回應,台中市99年合併升格直轄市以來,為縮短城鄉差距,積極投入各項重大市政建設,總決算年年差短,需以賒借收入彌平。108年至110年歲入決算數雖逾預算數,但108年度決算尚短絀48億餘。109、110年度決算首見賸餘,賸餘數雖分別近5億元、6億餘元,為健全財政,須全數用於還債。

財政局說,盧市長執政4年來,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數已從2018年底接任時的1258億元,下降至2021年底的1176億元,代表台中財政狀況日漸改善,逐步落實「建設更多,舉債更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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