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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夜市打工「體驗生活」 當小三傳鹹濕訊息:下次要戴套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越南女大生到夜市打工,卻變成老闆的小三。(示意圖/資料照)

▲越南女大生到夜市打工,卻變成老闆的小三。(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越南潘姓女子來台讀大學,為了維持生活品質選擇到夜市打工,不料卻和老闆鍾姓男子日久生情,兩人還不時以手機傳送鹹濕訊息;最終紙包不住火,遭老闆娘陳姓女子察覺,憤而向法院提告,經過法院審理,判處兩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給陳女。

根據判決書指出,潘女從越南來台就讀應用外語系,期間為體驗生活、減輕雙親負擔,從2021年起她便到鍾男的夜市攤商打工;就在同時,鍾男卻突然變得反常,不僅和太太冷戰,就連陳女試圖與他溝通都遭拒,最終陳女發現了鍾男的不倫戀,向法院提告求償求償60萬元。

潘女表示,鍾男曾多次對外聲稱自己已經離婚,自己也是受騙才會與他交往;鍾男則是否認與潘女的關係,並透露他與潘女兩人僅是朋友。但當法官查看鍾男和潘女的訊息,卻看見潘女傳出「你太大了我受不了」、「我覺得下次我們要用保險套這樣比較安全」、「但是哥哥還沒divorce對我不好啊」,以上種種可得知,潘女其實早知道鍾男已婚,卻還是執意發生不倫戀。

訊息中潘女還曾詢問「誰讓哥哥做愛很多次?」鍾男則貼出潘女的照片,暗指答案就是潘女,言行間接明顯指出兩人將對方視為情侶關係。

判決出爐,兩人依侵害配偶權應給予陳女賠償,但法官斟酌鍾男在每月夜市擺攤僅能賺4萬到5萬元不等,加上介入別人婚姻的潘女還是大三學生,衡量後兩人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較為適當,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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