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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安于晴「最重可判死刑」6泰警認罪又改口!全部「不准保釋」遭羈押

娛樂中心/蕭翰弦報導

安于晴一行人在泰國遭勒索演變成為國際事件。(圖/翻攝自安于晴臉書)

▲安于晴一行人在泰國遭勒索演變成為國際事件。(圖/翻攝自安于晴臉書)

女星安于晴日前指控遊泰國時遭當地黑警勒索2萬7千泰銖(約台幣24792元),6名警察將以涉嫌收賄罪遭起訴,但安于晴一行人不會被以行賄罪起訴,因他們是被勒索,目前被法院裁定羈押12天,泰媒指出,6名警察所觸犯的罪名,最重可以判處死刑。

安于晴接受泰國BBC專訪描述勒索情形。(圖/資料照)

▲安于晴接受泰國BBC專訪描述勒索情形。(圖/資料照)

根據《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和《民族報》(The Nation)報導,曼谷市警局調查組組長提拉德(Thiradej Thammasuthee)今天表示,涉案7名員警中的6人將以刑法第149條收賄罪被起訴,第7人因當時在處理另外一個案子,所以不會被以收賄罪起訴。

6名涉嫌勒索的警察遭羈押,恐將處以重刑。(圖/翻攝自Thairath IG)

▲6名涉嫌勒索的警察遭羈押,恐將處以重刑。(圖/翻攝自Thairath IG)

而提拉德表示,這6人一開始承認收錢,但進入審訊階段後,6人改口否認一切指控,不過調查小組手中掌握關鍵性的影片,而安于晴一行人將不會被以行賄罪起訴,因為他們是遭到勒索。依據目前收集到證據顯示,這6名警察確實共同參與勒索。而警察局長也因督導不周被調離現職。

緹拉德指出,由於6警可能面臨重刑,有可能會逃跑或干擾證人,所以不會給予保釋。報導指出,6警觸犯泰國《刑法》第149條、第157條,罪名是「身為公職人員但聯合為自己或他人非法索要或收取財產或其他好處」以及「瀆職」,違法者將被判處5到20年的有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罰款2000泰銖到4萬泰銖(約新台幣1812元到3萬6236元),最重甚至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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