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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案延燒!檢察官拍到長官出入「粉味包廂」遭判刑 判決書4字惹議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陳宗彥(左)遭爆接受豆哥(右)性招待,意外曝光檢察官林仲斌違法監聽遭判刑案件。(圖/陳琬惠提供)

▲陳宗彥(左)遭爆接受豆哥(右)性招待,意外曝光檢察官林仲斌違法監聽遭判刑案件。(圖/陳琬惠提供)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爆任職台南市政府官員時,接受酒店業者「豆哥」王孝瑋性招待,引發外界議論,隨著性招待疑雲持續延燒,更爆出前南檢發言人林仲斌偵辦貪瀆案時發現2位主任檢察官出入有女陪侍的包廂,林仲斌遭控違法監聽,被判刑8個月,但判決書卻被發現列為「少年案件」不公開,被質疑官官相護。

2013年,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仲斌偵辦警二分局邱姓所長疑似貪瀆案,指揮陳姓檢察事務官、郭姓警員等人監聽調查王孝瑋及已退休的王姓刑警手機通聯,郭員監聽發現王姓退警致電王孝瑋要求派5位小姐到KTV包廂,取得林仲斌同意後請民間友人扮成檳榔小販,進入包廂中利用手錶型秘錄器蒐證。

沒想到蒐證畫面卻拍到當時南檢檢察官吳岳輝、李姓兩位前主任檢察官與施姓檢察官在有女陪侍的包廂喝酒,吳岳輝認爲遭違法蒐證提出自訴,台南地院本月8日依違反通訊監察保障法判處林仲斌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前南檢發言人林仲斌反通訊監察保障法,本月8日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翻攝畫面)

▲前南檢發言人林仲斌反通訊監察保障法,本月8日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圖/翻攝畫面)

判決9天後,陳宗彥召妓疑似接受性招待的事件曝光,但林仲斌的判決書卻在系統上被列為「少年事件」不公開,且數次更改公開權限,引發外界議論,認為是官官相護,對此,司法院駁斥,本案純屬系統錯誤問題,書記官多次上傳均遭系統自動遮隱,且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法院不可能也無必要遮隱該判決。

司法院指出,依規定,判書類公示時,不得揭露國家機密及使人足以知悉內容,因此在設計裁判書上傳系統時,為保護國家機密,揀選此類案件常見文字,凡裁判書內有「國家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法」等關鍵字時,即會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先設定為不公開。

裁判書中引用通信保障監察法第1條文字,內有「國家安全」用語,導致書記官上傳裁判書後,系統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先將該裁判書設定為不公開,書記官認為該判決書非屬此類案件,故重新上傳,系統批次處理時再次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將該裁判書設定為不公開,再經書記官重新上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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