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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議長「收賄重罪交保」 蘇治芬5點質疑:難道不是行政部門卡關?

記者李忠憲/雲林報導

立委蘇治芬質疑投資綠能要找議長議員選民服務,難道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圖/翻攝蘇治芬臉書)

▲立委蘇治芬質疑投資綠能要找議長議員選民服務,難道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圖/翻攝蘇治芬臉書)

檢調偵辦達德能源集團風機設置弊案,雲林縣議長沈宗隆遭檢方聲押,法院卻改裁200萬元交保,引發外界議論。民進黨立委蘇治芬10日發文給雲林地檢署朱主任檢察官,提出5點質疑表示,「行賄輕罪收押、收賄重罪交保」,投資綠能搞到要找議長、議員選民服務,還透過自治條例找出路,難道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她也關心雲檢主任檢察官說,「雲林快沒人啦⋯⋯你要好好保重!」

立委蘇治芬針對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風機收賄貪污案件,今天在臉書以《 致雲林地檢朱主任檢察官 》為題,提出幾點意見。她表示,「行賄的收押,收賄的交保」,行賄是輕罪,收賄是重罪,如果收賄的欠缺羈押的必要性,何以行賄的反而必須收押?媒體彼此竊竊私語。但是,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的說明,社會的觀感如何?理由夠強嗎?我倒想聽聽司法界的看法。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獲20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獲20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她接著說,為什麼跨國公司在台灣投資綠能,需要找議長、縣議員選民服務,甚至企圖透過自治條例找出路。明明就是行政機關受理申請的案件,簡單的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如果不是行政部門卡關?又是為了什麼?魔鬼在哪裡?

蘇治芬說,監察院今年1月17日發文糾正雲林縣府,允能公司向雲林縣府申請設置台西路上變電站。監察院報告提到,監察院111年11月14日發函至雲林聽取雲林縣府及允能公司簡報,縣府才在同年月17日發放使用執照,顯然是因為監察院去查才趕緊發照。魔鬼在哪裡?

她最後說,有的綠能公司是專人帶著公文跑,速利又急便,為什麼?別人家的走得快又順,偏偏大家走得都不順,插股的傳聞不斷,簡直是無政府狀態。最後還附上一句關心語說,「朱主任檢察官,雲林快沒人啦⋯⋯你要好好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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