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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還接受性招待⋯南檢2罪起訴!法院裁定續押3月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被依貪汙及洗錢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被依貪汙及洗錢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被檢舉收受現金及接受性招待,檢調人員去年12月前往其住處、局長辦公室等處搜索,訊後當庭逮捕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今(20)日偵查終結,依貪汙及洗錢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陳凱凌;案件經移審台南地院,經召開羈押庭後,法官諭知原本就在押的陳凱凌,繼續延押3個月。

檢方指出,黃姓廠商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當時擔任台南經發局長的陳凱凌,宣稱能利用職權將土方工程轉包給黃姓廠商,期間收受黃男的180萬元,以及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14萬2200元。

黃姓廠商直至2021年2月,驚覺七股科技技工業區開發案已被其他廠商得標,其他綠能產業園區、沙崙科學園區等標案也非其有能力承攬的工程,才發現自己遭訛騙。檢方指出,自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陳凱凌不顧當時為新冠肺炎疫情高峰,仍6度前往台中要求黃姓廠商提供性招待,每次費用大多落在2萬至3萬元,其中一次更是消費金額高達7萬7900元。

此外,陳凱凌以購買新屋機會,與建商及代銷公司合議,向不知情銀行超貸,誤認房屋買賣價金為2568萬元,核准貸款2180萬元,再由建商取出現金296多萬元,轉交陳凱凌前往接待中心取回,詐取財物。

去年12月檢調發動搜索陳凱凌住處,並將人帶回訊問,訊後當庭逮捕聲押獲准,經過大約5個月調查,全案偵查終結,台南地檢署依貪汙及洗錢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陳凱凌。

對於前經發局長陳凱凌遭起訴一事,台南市府發言人田玲瑚表示,黃偉哲市長多次在市政會議中強調,全體市府團隊應引以為戒,時時刻刻以廉潔奉公自我惕勵。對於陳凱凌起訴一事,市府支持司法機關嚴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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