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公帳買碳粉自用 國中會計主任逆轉無罪
南投縣某國中前會計主任黃姓女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私人購買碳粉匣、烏龍茶及維修監視器等費用以公款核銷,詐領金額逾4萬元。案件經一、二審判刑4年6月,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近日宣判,針對其中一筆2萬8800元的碳粉匣採購案,認定證據不足,改判黃女無罪;其餘詐領公款罪行則維持原判,分別判處3年9月及10月有期徒刑。此案揭露公務機關核銷流程漏洞,校方清查時發現多項憑證不符常規,整起事件凸顯公務員廉潔操守的重要性,目前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2026/08/06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