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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獅子會長勒死姊弟戀女友!辯「一起見耶穌」 無期徒情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男強調是女方找他「同死」,許女被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不過法官不採信。(圖/資料畫面)

▲林男強調是女方找他「同死」,許女被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不過法官不採信。(圖/資料畫面)

曾任獅子會會長的林姓男子,和大他7歲的許姓女子姊弟戀同居,但經常發生爭吵。2021年10月間,林男見許女酒後返家,懷疑有外遇,和許女爆發口角,以皮帶將許女勒斃再佯裝殉情,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一審、二審皆判林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51歲的林男和58歲許女於2018年間開始交往、同居,2人也接自己的小孩同住一起。原本感情和樂,之後慢慢出現爭執,包括工作上、金錢上等,都出現問題,因此雙方一度協議於同年11月間結束同居。

案發當晚,許女和朋友聚餐飲酒後返家,林男將酒醉的許女攙扶到房內,卻見許女手機裡有陌生號碼來電,懷疑許女有外遇,竟趁許女熟睡,拿皮帶將許女勒斃。直到許女的兒子放學返家,察覺到異狀報案,全案曝光。

當時林男則手腕有刀傷倒臥床邊,陷入昏迷,經送醫後保住性命。警方也在現場查扣皮帶、沾血跡的刀子等物品,訊問林男,林男坦承犯案,被依法送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林男強調,是許女因工作壓力大,找他一起「見耶穌」,而其實許女已經如此吵了多次,他被吵得很累。其實2人互動也都很良好,他沒有用皮帶行兇,而是使用許女交給他約3公分寬的帶子,檢察官沒有調查他和許女的通聯紀錄。

對於林男「同死」的說法,法官不採信,認為林男僅因感情問題,趁女方毫無防備下行兇,惡性重大,一審、二審皆判處林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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