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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輔助駕駛再釀禍!國1泰山段連撞緩撞車、工程車 駕駛送醫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現場車殼碎片零件散落。(圖/翻攝畫面)

▲現場車殼碎片零件散落。(圖/翻攝畫面)

國道高速公路今(12)日清晨再次傳出輔助駕駛釀禍事故,35歲劉姓男子駕駛豐田轎車行經國道一號36.3公里、泰山路段,高速追撞前方緩撞車,緩撞車又向前撞上工程車,導致事故3車都嚴重受損,尤其劉男轎車車頭全毀。警方到場後,劉男坦承當時有開啟輔助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全案排除酒駕,事故肇事責任仍待釐清。

緩撞車嚴重受損。(圖/翻攝畫面)

▲緩撞車嚴重受損。(圖/翻攝畫面)

劉男轎車車頭全毀。(圖/翻攝畫面)

▲劉男轎車車頭全毀。(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今天清晨6點35分獲報發生36.3公里處發生車禍事故,劉姓男子駕駛豐田TOYOTA CAMARY油電車,接近國道一號五股、新莊交流道口時,撞上前方42歲徐姓男子駕駛的緩撞車,緩撞車失控往前追撞工程車,幸而劉男有繫安全帶,沒有嚴重傷勢僅胸悶,經送醫無生命危險,其餘2人無大礙。現場車流約回堵1公里。警方及時在6點40分排除事故,沒有影響上班車潮。

昨天下午2點左右國道一號苗栗段也發生一起輔助駕駛事故,肇事駕駛因開啟自動駕駛功能,未注意車前動態,擦撞內側車道移動撿拾垃圾緩撞車,而國道警方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國道已有超過30件緩撞車追撞事故,大部分歸因於「未注意車前狀況」,其中多名駕駛坦承開啟輔助系統。

國道警方再次提醒,本日所發生之事故,幸賴後方有緩撞車防護9名前方工程人員,無人員受傷,並減緩自小客車撞擊力道,劉姓駕駛僅受到輕傷,再度發揮緩撞車的效能與必要性,駕駛人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行車若有開啟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務必主動介入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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