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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浩克」遭警棍痛毆!犯罪防治系教授:應教警察如何忍受挑釁

社會中心/藍詩孟報導

朱姓男子在超商暴走,囂張挑釁更出手襲警。(圖/翻攝畫面)

▲朱姓男子在超商暴走,囂張挑釁更出手襲警。(圖/翻攝畫面)

桃園一名朱姓男子昨(20)日在超商暴走,嘶吼破壞店內商品,還對趕來關切的員警動手,遭潑辣椒水、警棍制伏後帶回警局。隨後超商監視器畫面曝光,發現朱男坐在台階冷靜時,員警竟用警棍補打,被質疑有執法過當的問題;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章光明就分析,雖員警行為違反比例原則,但可理解其原因,不過身為執法人員確實不應如此如此魯莽。

朱姓男子在超商暴走、失控毆警,遭壓制帶回警局後有主動向警方道歉認錯,不過當時兩名員警遭朱男攻擊留下擦挫傷,情緒難平;現在更傳出在超商時,店員疑似有執法過當嫌疑,明明朱男被噴辣椒水後就無還手,員警卻拿出警棍補打好幾下,畫面曝光被質疑不妥。對此,警方也勇於面對,第一時間回應,做出相對應處分。

員警補棍的行為隨即遭到懲處。(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員警補棍的行為隨即遭到懲處。(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此事件,犯罪防治系主任章光明分析,就情理而言,警方第一時間被揍、同事受傷,出於一般人性反應,員警自會累積負面憤恨情緒,壓力大無法釋放又過度累積,才會做出違反比例原則的行為;雖然可以理解,但他也認為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此舉確有不妥。

章光明指出,關於警方執法行為的研究、警民衝突發生原因,可參考犯罪學書籍《緊張理論》,研究分析,源於現場壓力過大,員警才會情緒失控做出偏差行為;所以訓練真的很重要,應教導員警如何忍受挑釁,才能避免衝動行為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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