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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浩克員警若被判刑刑期將加重!律師:真的不要出一張嘴不管警察死活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朱姓男子20日不明原因在超商內發狂,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還遭朱男攻擊受傷。朱男經壓制後已先送醫,經確認朱男沒有飲酒,訊後依毀損、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偵辦。(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朱姓男子20日不明原因在超商內發狂,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還遭朱男攻擊受傷。朱男經壓制後已先送醫,經確認朱男沒有飲酒,訊後依毀損、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偵辦。(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朱姓男子20日在桃園超商內時突然情緒失控、大吼大叫,還攻擊員警,之後男子被警方以警棍壓制逮捕,相關話題持續延燒。關注事件發展的巴毛律師陳宇安今(22)天表示,真的希望民眾不要瞎挺警察了!私刑報復就不是正當執法,真的不要出一張嘴不管警察死活欸!

陳宇安律師在粉專發文寫道,新聞出來了,暴打浩克的員警依傷害罪送辦了。應該有人會好奇,普通傷害罪不是告訴乃論,如果浩克沒有提告為什麼可以直接提告呢?

陳宇安律師說明,因為警察毆打浩克的時候是在執行職務期間。所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所以是非告訴乃論,可以直接送辦。

陳宇安律師進一步指出,另外,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如果最後成立傷害罪的話,刑期也會被加重!」

陳宇安律師還表示,真的希望民眾不要瞎挺警察了,違法就是違法,私刑報復就不是正當執法,跟當事人和解是最好的辦法;不然像中壢違法大外割的員警,被判刑六個月,還有四個月易科罰金,鄉民是有要幫他去蹲還是有要幫他繳罰金嗎???真的不要出一張嘴不管警察死活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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