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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不同床!妻生完小孩拒絕行房 新竹夫忍31年才離婚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男子與妻子31年沒有性生活後訴請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竹縣男子與妻子31年沒有性生活後訴請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竹縣1名人夫阿豪(化名),婚後與妻子小萱(化名)因細故發生爭執,而且妻子從1992年懷孕後,兩人再也沒有性生活,2013年6月間,他決定提出離婚,但妻子並未答應,僅簽訂分居協議書,兩人便開始分居生活,期間沒有任何交集,他忍了31年之久,遂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日前法官裁准離婚。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個性迥異,兩人經常在性事及子女教養問題發生爭執,對方多次吵著要離婚,動不動就把他鎖在房門外,對他及小孩視若無睹,時間長達數天或1個月;由於妻子不喜歡小孩,兩人房事次數少之又少,1992年間妻子同意生小孩,結果對方懷孕後,兩人再也沒有發生過性行為,並從小孩4歲時開始分房,妻子每天下班就鎖在房門內,雖然兩人住在一起,卻沒有任何互動,他一直到2013年6月才提出離婚。

不過,妻子並不同意離婚,僅簽下分居協議書,娘家也極力反對,阿豪無奈只好同意先分居,但2人分居期間,雙方完全沒有任何交流,2022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他一度失去落腳處,曾詢問妻子能否回去暫住,卻遭對方不讀不回,他認為雙方已無婚姻之實,遂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萱表示,丈夫曾撥打色情電話遭到詐欺,又與中國籍女子發生外遇,兩人還生下小孩,丈夫先後匯款人民幣39萬元給小三,她發現後才坦承外遇,2013年6月間,丈夫提出分居並搬離住家,丈夫亦是可歸責的的一方,自然不得依據民法規定訴請離婚。

法官認為,阿豪曾因撥打色情電話被詐騙,亦曾與小三外遇生子,但小萱知悉此事後選擇原諒,等於放棄請求之權利,亦不能以此為主張或爭訟;阿豪在2013年6月已決定離婚,遭到小萱拒絕,並希望給予分居3年的緩衝時間,期間小萱未曾嘗試修補關係,阿豪傳訊息表明希望好聚好散,小萱也不讀不回,足見她長期迴避與丈夫正面溝通,消極放任有名無實的婚姻長達10年,難以相信她仍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因此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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