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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訊息要注意!法官判「大拇指讚圖」等同簽名 害農夫慘賠192萬

國際中心/陳佳鈴報導

審視合約按一個讚圖,並被視為「簽名」法官看有效。(示意圖/翻攝畫面)

▲審視合約按一個讚圖,並被視為「簽名」法官看有效。(示意圖/翻攝畫面)

生活在科技的年代,一人一支智慧型手機,使用通訊軟體也會增加許多表情增加表達的力度!加拿大有一名農夫,因為在交易時傳了一個「表情符號」,就被視為接受合約,但農夫稱這只是代表收到訊息,加拿大法官認定大拇指如同「數位簽名」,判定農夫已經違約,必須賠償8萬2000加拿大幣(約新台幣192萬元)。

綜合外媒報導,2021年3月,一位買家米克爾伯勒(Kent Mickleborough)傳訊息給一名農夫阿赫特(Chris Achter),表示自己有意收購86公噸的亞麻,兩人通話確認細節後,買家傳送一張期限為11月的合約照片,要農夫確認合約內容。當下農夫回覆了一個「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

隨後當11月到來時,農夫並沒有將86的亞麻如期交貨,當下面對買家的質問,農夫只說大拇指代表的是「收到」並非同意,「我沒有時間查看亞麻合約,我只是想表明我確實收到了他的訊息」農夫表示。買家也因賣家未如期交貨一狀告上法院。

最終法官基恩 (Timothy Keene) 在6月份的判決中表示,豎起大拇指的表情符號確實符合簽名要求,因此農民違反了合約。法官指出,自己參考了「Dictionary.com」網站,豎起大拇指表情符號的定義是,它用於在數字通信中表達同意、認可或鼓勵。

法官指出,「本法院欣然承認(豎起大拇指)表情符號是簽署文件的非傳統方式,此案很新穎,但表情符號現在很常用。」農夫的律師則辯稱,「允許表情符號作為合約的簽名或接受,將為解釋圖像含義的案件打開閘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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