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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記者詐同居人263萬!瞞「娶妻生5子」被抓包辯:是老闆小三和私生子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謝姓男子佯裝自己是記者,還騙女友同居,期間又與其他人結婚生子。(示意圖/資料照)

▲謝姓男子佯裝自己是記者,還騙女友同居,期間又與其他人結婚生子。(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謝姓男子佯稱自己是電視台記者,和范姓女友同居10年,卻又另娶他人並生下5名子女,虛構「老闆」讓他投資電視台,讓范女投資263萬,又騙小孩是老闆的私生子,范女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謝男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但並未獲得高等法院法官採信,日前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2010年謝男自稱在電視新聞台上班,與當時失業的范女交往同居,但卻在2016年與其他女子結婚,並陸續生下5名子女,謝男就過著2女侍1夫的生活。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間,謝男向范女說「老闆」找他投資,每季可以分紅40萬元,但自己手頭上現款不足,所以想請女友一起幫忙。范女早已把對方當成會陪伴自己到老的另一半,同時也想存一筆養老金,因此同意出錢協助投資入股,前後共出資263萬元。

但後續謝男拿不出投資公司股份的證明文件,又瞎扯款項已經匯給老闆或遭老闆小三(謝妻)騙走,拒絕返還,范女才驚覺受騙,人財兩失憤而提告。

范女說,自己在2021年2月間才知道謝男已婚、有小孩,但是對方搬家之後,還傳簡訊來謊稱老闆有很多小三,並將妻子稱為老闆的小三,孩子們則是私生子。

開庭時,謝男拿出新聞媒體記者協會會員證、名片、在職證明,但法官卻查無來自新聞媒體業的薪資,認為謝男說詞不足採信。

新竹地院一審法官認為,謝男長期欺瞞范女、妻兒,為了自身利益不惜出賣最親近之人,惡性甚大,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全部沒收。謝男不滿上訴,認為和范女同居期間吃穿花用都是他出的,「我是受害人,我是不是要告她10年下來所用的花費?我沒有拿263萬元,只拿到200萬元。」

高等法院最終裁定駁回上訴,認為不管謝男到手金額為何,都無法否定「范女確實匯款263萬元給謝男」這個事實,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案發後謝妻也與謝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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