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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蘇芮撲台 勞工放假標準?勞動部:「這3地」停班可不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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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勞動部針對颱風來襲時勞工的權益保障及相關措施,針對停班停課、勞工選擇不出勤等情況提供解說及指引,也強調雇主如需勞工繼續工作時,應給予適當加給及必要的協助,避免對勞工造成不公,特別是當日因颱風未出勤,不得扣發工資、視為曠工或其他不利處分。此外,文章也提醒勞工及雇主在約定居家工作時,應先提前約定相關事宜。職場中,勞工能夠了解自己的權益,並主動爭取,雇主也能夠遵守相關法規與規定,建立公平合理的工作環境與薪資給付,才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確保職場和諧穩定。

這篇文章報導勞動部針對颱風來襲時勞工的權益保障及相關措施,針對停班停課、勞工選擇不出勤等情況提供解說及指引,也強調雇主如需勞工繼續工作時,應給予適當加給及必要的協助,避免對勞工造成不公,特別是當日因颱風未出勤,不得扣發工資、視為曠工或其他不利處分。此外,文章也提醒勞工及雇主在約定居家工作時,應先提前約定相關事宜。職場中,勞工能夠了解自己的權益,並主動爭取,雇主也能夠遵守相關法規與規定,建立公平合理的工作環境與薪資給付,才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確保職場和諧穩定。

問答

Q1:勞動部提醒,若遇到颱風侵襲,勞工因首長通報停止上班而未出勤時,雇主是否應扣發工資及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A1:勞動部指出,雇主應不扣發工資,且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Q2:若事業單位因營運需求,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時,雇主應依據哪些原則提供協助? A2: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雇主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Q3:若勞工原已約定居家工作,如何處理因颱風來襲而無法提供勞務的情況? A3:勞工原就約定居家工作,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

Q1:勞動部提醒,若遇到颱風侵襲,勞工因首長通報停止上班而未出勤時,雇主是否應扣發工資及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A1:勞動部指出,雇主應不扣發工資,且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Q2:若事業單位因營運需求,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時,雇主應依據哪些原則提供協助? A2: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雇主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Q3:若勞工原已約定居家工作,如何處理因颱風來襲而無法提供勞務的情況? A3:勞工原就約定居家工作,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

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勞動部提醒,只要勞工「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通報停止上班,基於安全考量,可選擇不出勤。(示意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勞動部提醒,只要勞工「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通報停止上班,基於安全考量,可選擇不出勤。(示意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隨著今年第5號颱風「杜蘇芮」接近台灣,氣象局昨晚針對巴士海峽一帶發布了海上颱風警報,預計今(25日)上午也會發布陸警。對此,勞動部特別提醒,颱風來臨時,如遇轄區首長宣布停班,勞工基於安全考量,可選擇不出勤。

勞動部表示,颱風來襲時,如「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勞動部也表示,若工作性質為可採居家工作形式,則在是否採取居家上班前,應由勞雇雙方提前約定。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提醒,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則可依《勞動基準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另外,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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