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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蕈菇之父長子飆罵員工三字經嗆「爛貨」 賠55萬二審獲緩刑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林男前往弟媳掛名負責人的公司,飆罵員工三字經、砸毀辦公室物品,事後向11名員工道歉,賠償每人5萬元,二審改判緩刑。(圖/資料照)

▲林男前往弟媳掛名負責人的公司,飆罵員工三字經、砸毀辦公室物品,事後向11名員工道歉,賠償每人5萬元,二審改判緩刑。(圖/資料照)

台中有「蕈菇之父」之稱的林姓業者長子,2年前以股東身分,前往弟媳掛名負責人的公司,要求公司會計人員提供財務報表供他閱覽,因員工回應需請示負責人,引起林男不滿,當場飆罵三字經,怒罵「爛貨」、「全部換掉」等語,甚至砸毀辦公室用品,拿文件怒砸員工,遭11名員工提告。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考量林男已向員工道歉,並賠償每人5萬元,獲判緩刑5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是台中市一家公司的股東,該公司負責人為弟媳,2021年6月10日下午3點多,他前往公司要求會計人員提供財務報表,會計回應需請示,引起林男不滿,當場飆罵髒話,「你們這些爛貨,才把公司業績搞得這麼爛」,甚至將辦公室文件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椅跟電腦螢幕,拿檔案夾砸向員工怒嗆:「我就坐在這兒20分鐘,你日報表跟月報表沒有,我把整個全部換掉」,讓在場11名員工心生恐懼。

另外林男在同年6月間,於父親辦理喪事法會期間,與胞弟發生口角,2人爆發肢體衝突,造成胞弟臉部、手腳受傷。林男胞弟與11名員工提出強制罪、傷害等告訴,一審依強制罪判刑7月、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林男不服上訴,事後道歉並賠償每位員工一人各5萬元,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據此撤銷改判,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向指定機構,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法治教育6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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