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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開庭「公衛文」王郁文堅不認罪 零用金怎用高虹安無法決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0/2 11:07 發稿 | 11:32 更新庭訊內容】

王郁文為唯一不認罪的助理。(圖/翻攝畫面)

▲王郁文為唯一不認罪的助理。(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涉嫌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等案,2日傳喚時任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的「公衛文」王郁文。庭訊時,王郁文皆否認犯罪,強調自己是真助理非「假助理」,實際領取薪資所得,零用金部分為自己決定是否捐出及用途,高虹安無法決定,對於高虹安如何申報助理費、加班費等,皆不清除也與她無關。

庭訊時,對於檢察官所起訴書所載之內容,王郁文大多表示不爭執,但不斷強調,她並沒有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等。王郁文表示,她的薪資為和高虹安面試後隔日,高虹安開出4萬6000元,勞健保另計的條件,有相關Line對話紀錄為證。對於立法院相關規定、高虹安自己的認知、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如何記載帳本及申報,以及其他同事的薪資、加班費請領等狀況皆不清楚。

王郁文表示,要回繳零用金是黃惠玟向她提議,因為辦公室缺乏購買設備、物資等資金,因此問她是否願意將加班費挪為零用金使用,以利同仁購買相關用品。

王郁文也強調,她不清楚檢察官起訴所載「獎金」部分,但她每月都有實際工作、加班,加班費名冊上所載數額為事實,應不會產生陷立法院於錯誤的狀況。

王郁文進一步表示,黃惠玟通知她應捐出零用金的金額,此部分金額由她自行保管,高虹安無法決定用途及運用,而是她自行決定如何運用。高虹安是否挪為私用,她並不清楚。

對此,王郁文的委任律師表示,王郁文是「真助理」並非「假助理」,無論薪水或加班費皆依法取得,取得後有權自行決定分配。且就王郁文的認知,拿出來的零用金是用在添購所有同仁都能使用的辦公室用品,黃惠玟如何申報、記帳等,王郁文並不清楚。依法立委代立院支付薪資給助理,薪資的所有權人有自由處分的權利,檢方將層級拉高到預算法層級,並不合理。王郁文為被動告知,與黃惠玟等並無犯意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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