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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口「我不是你媽」埋陰影 驚世女縱火燒3至親 超驚嚇簡訊內容曝

記者陳佳鈴/雲林報導

小時候媽媽一句「我不是你媽」,女子成年後家中縱火燒母與弟弟妹妹,傳訊給男友還稱「我給他們活到現在已經很仁慈了」。(示意圖/資料照)

▲小時候媽媽一句「我不是你媽」,女子成年後家中縱火燒母與弟弟妹妹,傳訊給男友還稱「我給他們活到現在已經很仁慈了」。(示意圖/資料照)

雲林一名陳姓女子,與王姓母親及一對未成年的妹妹、弟弟同住,陳女長期對對母親管教方式不滿,今年2月某日凌晨3時許,趁母親、妹妹及弟弟在2樓主臥室入睡時,到1樓廚房將瓦斯爐2個開關開啟,再到2樓通往3樓的樓梯間,將酒精、食用油潑灑放有金紙、蠟燭的紙箱,隨即點燃縱火。陳女母親驚醒後叫醒兒女,卻因火太大無法逃生,消防人員抵達撲滅火勢後救出三人。法院在審理時才發現陳女縱火拭親的衝突點,竟因小時候媽媽的一句「我不是你媽」埋下陰霾。

今年二月,陳女在媽媽與兩個未成年弟弟妹妹熟睡之際,先到一樓將瓦斯打開,在到二樓主臥房門口,將酒精潑灑在地再用衛生紙覆蓋,甚至還在上面倒油。陳女「佈局」完成後要離去前,又將衣服倒油堆疊在大門,點燃火勢後前往男友家。陳女母親驚醒後發現逃不出趕快報警,警消抵達撲滅火勢後救出三人,進一步調查竟是大女兒陳女所為。

陳女落網向警方供稱,因為母親不同意我去男友家,才會放火嚇嚇她,並無殺人犯意。為何連母親都想殺害?陳女則供稱,從小受到母親的言語及肢體暴力,成年後還限制我的生活。她也向法官表示,「她有親口跟我說,她不是我的親生母親」我為了出去,怕母親不同意才放火。

陳女母親則感嘆「她是我的親生女兒,曾經因她在學校表現不好,我去學校覺得很丟臉,回家後,我有她說『我不是你媽』」但我不知道她會放在心上,她在家裡或學校做錯事,我會處罰、責罵她,她也曾經亂交一些不好的朋友,導致她身體受傷害,對此我很生氣。」

不過法官從陳女跟男友的通聯對話紀錄,發現陳女對母親的恨意之深,簡訊內容包括「我給他們活到現在已經很仁慈了」、「雖然我不是他親生的但名義上我是他女兒,我的身分證上有他的名字」、「我不給他們呼吸的機會」、「我的殺母仇人」、「我養母」、「我爸是幫我養母的幫凶」、「我生母就是死在他們手裡的」、「可以呀,但他們非死不可」、「要怎麼做才能一刀斷氣又不會浪費時間」、「所以現在是送他們下地獄的好時間囉」、「等等3樓還沒有用呢,我不能讓他們活著出來」。

法官認,陳女對母親具有殺人動機,放火方式、地點,足認具有殺人之故意。陳女在案發時確有殺害母親之直接故意,及殺害妹妹、弟弟之不確定故意。日前依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處陳女有期徒5年6月。可上訴。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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