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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罰單開到長官朋友」被懲處?岡山分局:製單申訴率、錯誤率太高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賴姓員警因開罰單爭議,遭高雄岡山分局記申誡調單位。(圖/翻攝googlemap)

▲賴姓員警因開罰單爭議,遭高雄岡山分局記申誡調單位。(圖/翻攝googlemap)

高雄市一名交通大隊賴姓員警配置於岡山分局,近日遭分局記了2支申誡,並調整職務調任至派出所,理由是「開單缺乏專業度」,賴員不滿向媒體申訴,稱「開單開到長官朋友」才遭處分調查,事情也因而曝光;對此,岡山分局表示,賴員今年截至本月19日,製單申訴率極高,才會依照報請交大予以調整職務,並依《警察機關舉發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考核獎懲規定》第五點,申誡處分。

據了解,賴員為交通分隊員警,對於行使公權力相當「認真」,只要有機會開單絕不手軟,根據其向媒體投訴內容,賴員自述,一天針對大車違規行為,會開出10至20張不等的罰單,但卻執法遭懲處,懷疑是因為自己開單開到長官朋友,才會遭處分;賴員於23日接獲調職通知,且被要求繳回臂章及服務證。

對此,岡山分局提出3點回應,賴員製單申訴率極高,截至本月19日已遭申訴30件,其中有3件申訴成功並予以撤單,認為賴員執法專業度不足,且製單錯誤率高(法條引用錯誤、誤植車號、行為人姓名),影響民眾權益,因此報請交通大隊予以調整職務。此外,依據《警察機關舉發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考核獎懲規定》第五點,執勤態度不佳及藉故刁難、或濫開舉發單,經查證屬實,施以申誡處分。

據悉,賴員因罰單爭議調離職務,已非頭一次,111年1月也因爲製單經常遭民眾申訴問題,被鳳山分局調離原職務至岡山分局,這一次,又因為開罰單錯誤率太高,得再次面臨職務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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