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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少女租屋遭房東強壓!要求「肉體抵房租」 法院判刑1年8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呂姓房東利用少女離家出走急需租屋,強行對少女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呂姓房東利用少女離家出走急需租屋,強行對少女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呂姓房東被控對前來租屋、看屋的19歲少女強行猥褻,還向少女表示「免費入住,偶爾陪過夜和約會」,被檢方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2個強制猥褻罪各1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期1年8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2022年8月間,少女因離家出走,上知名租屋網591找房子,看到45歲呂姓房東在台北市士林區有房出租,因此與呂男聯繫,並在友人陪同下前往看屋,呂男當場答應可讓少女暫時先入住再簽約。

沒想到少女入住後,呂男趁夜跑到少女房間,竟然開口要求少女偶爾陪過夜和約會換取免租金,少女不敢答應,呂男竟強壓少女,猥褻得逞。事後少女決定不住了,呂男竟又趁少女繳回鑰匙時,再度強行猥褻得逞。少女嚇得打電話給男友和友人,男友氣炸找呂男對質,之後決定報警。

法官認為,呂男對年輕社會歷練較淺,孤身1人的少女下手,2次犯案僅隔1天,雖然呂男坦承犯行,但未和少女達成和解,少女也堅決不原諒呂男,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處呂男1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期1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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