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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要被關了!賣換臉A片上百人受害 二審加重判5年不得易科罰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小玉強調認罪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不過有不少被害人大罵根本假和解。(圖/資料畫面)

▲小玉強調認罪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不過有不少被害人大罵根本假和解。(圖/資料畫面)

被控以Deepfake「深偽」技術將政商人士、藝人、網紅的臉,和A片中AV女優「換臉」的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小玉5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1年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認為小玉和助理莊炘睿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以及刑法販賣猥褻影像罪、加重誹謗罪。被害人遍及政商人士及藝人都有,包括現為立委候選人的高嘉瑜、黃捷等。考量2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態度尚佳,依119罪合併判處2人各5年6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

日前高等法院開庭,小玉則表示,他現在從事的是幕後工作,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讓他可以儘快專心工作賺錢賠償。而他也向被害人鞠躬道歉,強調深深知道自己做錯了,願意接受懲罰,會努力工作賠償損失。

庭訊結束,小玉面對媒體追問,也再度於鏡頭前鞠躬向被害人及社會大眾道歉,強調一審判決完他沒有上訴,是檢方上訴,他也希望能儘快好好工作賺錢賠償。

檢方則認為小玉共犯119罪,加總應需坐牢49年7月,但原審只判5年6月,如果准予易科罰金,只要繳198萬就能免關。莊男也是,只要繳132萬就不用被關。且2人至今皆未獲原諒、取得和解,被害人所受的傷害之大,還是一輩子的,因此建請法院不能讓小玉2人易科罰金,每罪宣告刑度應在7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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