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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技巧過人?他只花上千元夾走3萬元商品 「這動作」遭認定詐欺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民眾瘋夾娃娃,機台店面隨處可見。示意圖。(圖/記者陳弋攝影)

▲民眾瘋夾娃娃,機台店面隨處可見。示意圖。(圖/記者陳弋攝影)

台中市曾姓男子曾經營夾娃娃機台,他去年到夾娃娃機店花1千多元就夾光3座機台約3萬元商品,高價藍芽喇叭連夾7次就成功6次,讓業者認為有詐怒告。曾男雖辯稱自己是技術好,沒有不正當方法。法官卻認為,曾男夾商品前將手伸進出貨孔,遭認定是以「不詳方式」干擾販賣機,依詐欺罪判3月,易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男在112年3月14日凌晨進入夾娃娃機店內,蹲下伸手到出貨孔內,再站起來投幣操控爪子,連續51次抓空,卻從第52次開始連7次夾中6次,夾光機台商品。他接著又換一台機台如法炮製,夾走1萬多元的藍芽喇叭等共17件商品,卻只花了1千多元。

曾男在同月17日凌晨又到此店,這次他沒有把手伸入出貨孔,而是投幣操作17次都落空,卻從第18次開始瘋狂夾中。這次他花不到500元,就夾走電動刮鬍刀等17件商品。業者憤而提告曾男涉嫌詐欺,初估損失約3萬元。

業者表示,多數夾娃娃店設有「保證取物」,讓技術差的客人不會空手而歸。如市價1380元的藍芽喇叭,客人如果連續夾138次都失敗,機台會進入「強爪功能、保夾狀態」。爪子的抓力會增強,不用再投幣,可以連續夾物,直到夾中1次為止。出貨孔內有俗稱電眼的設備,偵測到商品滑落,「保夾狀態」即解除歸零。爪子會恢復原本鬆弛狀態,必須再投幣才能操控爪子。

曾男則否認犯行,辯稱他見商品卡在出貨孔,才會把手伸入。他於台中地院審理時,改口承認自己碰觸出貨孔內的電眼,但沒有用不正當手法。

法官審理後認為,曾男曾把手伸入出貨孔,舉止異常,曾男先落空數十次,等機台啟動「強爪功能、保夾狀態」,因機台被干擾,不會解除歸零,曾男才能不投幣,且爪子抓力增強下,很快把兩機台商品夾光。

法官認為,雖然不知曾男耍詐手法,但認定他用不正當方法,依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詐欺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夾走商品均沒收或追徵價額。至於17日的部分,因為畫面中看不出曾男有異常舉動,其成功率雖高,但可能機台異常或曾男技術好,基於罪疑唯輕等原則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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