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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國會改革挨轟 翁曉玲不忍了!連發3條臉書:立院有責聽總統國情報告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提國會改革、總統二輪決選挨轟,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連發3條臉書。(圖/翻攝自翁曉玲臉書)

▲提國會改革、總統二輪決選挨轟,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連發3條臉書。(圖/翻攝自翁曉玲臉書)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國會改革法案,提出包括《刑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在內的5案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另也要固定邀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引發立院權力擴大,可能觸及違憲疑慮。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也提出現行總統大選一輪投票制,改為二輪投票制,再引發爭議。對此,翁曉玲今(7)日上午連發3則臉書,反擊民進黨批評她沒專業,再談總統二輪投票制修法,也提到立院有責任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針對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翁曉玲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搶著要來立院國情報告,難道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不敢來?有些人質疑本黨團與本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之 2 的規定,要求總統每年應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備詢一事,是否有違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3 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依前述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條文使用「得」,表示立法院有斟酌邀請或不邀請總統報告之裁量權。

翁曉玲指出,修憲當時引入此制,原本是規範總統不得主動赴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的初衷,但是陳水扁 2004 年曾在民進黨全國臨時代表大會上表示願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針對有關軍售的各項爭議、臺灣參與聯合國及兩岸和平發展等重大國家政策提出報告,阿扁說他將咨請立法院儘速安排,進行理性的對話與溝通。總統府之後向立法院發出咨文,可惜最後被立法院拒絕。

翁曉玲說,自憲法增修,將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刪除,改成行政院長直接由總統任命後,總統實際上握有龐大的行政權力,從部會首長的人事任命、國家政策大政方針與重要政策議題,總統均是最終拍板決定者,行政院長不過是遂行總統意志的執行者,並無實權。在此情形下,總統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首腦,基於責任政治和權力分立制衡原則,自應每年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而立法院亦應肩負起監督執政者之責,不僅不能拒絕總統主動至立院來報告,而且還應當作是立院本身重要的職權、職責,每年必定邀請總統至立院來進行國情報告。

翁曉玲認為,總統既然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自然應就立委提問有不明瞭之處,進行說明。執政者應負責任的對全民和民意代表就國政方針進行溝通對話,怎可避而不答。若總統只是單純來立院宣讀國情報告,實大可不必,立法委員欲深入了解的是報告內容本身,而不是聽總統有無念錯字。

翁曉玲直言,至於立委詢問總統的時間長短、發言次序、政黨比例、行為規則等事項,均可經由黨團協商再進行更細緻的規範。總統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詢答,是憲政上重要的問責機制,亦是落實權責相符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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