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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T疫苗買得比郭董貴?疾管署嚴正回應:兩者採購情形不同

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疾管署發聲明澄清BNT疫苗價差疑雲。(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疾管署發聲明澄清BNT疫苗價差疑雲。(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疾管署今(14)日發新聞稿指出,有關外界指稱我國政府2021年1月與德國BNT公司洽談但未履行之疫苗採購單價,高於2021年7月三家企業團體採購捐贈BNT疫苗單價,疾管署表示二者疫苗採購情形不同,單價難以相互比較,並強調與德國BNT公司完成簽署的採購合約保密期限為10年,並非外界傳的30年。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於2023年5月間的直播節目中,直指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靠BNT疫苗A了1億美元」,且「封存30年不准看」,遭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蘇貞昌也委任律師黃帝穎,對吳子嘉提告求償1000萬元;陳時中13日以證人身分出庭,還原採購疫苗的過程,先由專家小組選定疫苗後再由律師討論,經過定案以及簽核後,最終才進行採買。

陳時中在庭外受訪表示,政府和BNT總公司訂定3月供應,至於郭台銘是在9月時供應,時間差很多,「若當時一劑量50塊(美元)供應1個月,我也願意買」、「而且數量500萬和1500萬差很多」、「買貴了跟貪污未遂非常不同」。

疾管署14日發新聞稿嚴正說明:

一、疫苗採購單價係受購買數量、供貨快慢及有無包含冷鏈物流配送等多重條件影響,我國政府於2021年1月與德國BNT公司洽談500萬劑疫苗採購合約,且要求首批到貨時間為2021年3月,但因該公司放棄而未完成簽署,而企業團體於同年7月採購捐贈1,500萬劑疫苗,相關條件已然不同,二者疫苗採購情形之單價難以相互比較。

二、疾管署已多次說明公文保存期限不等同合約保密期限,與德國BNT公司完成簽署之採購合約保密期限為10年,疾管署並未將採購合約封存30年。

疾管署強調,因應COVID-19疫情,接種疫苗為防疫重要策略,針對疫苗採購與接種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盼外界能本於事實評論,共同維護國人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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