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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助教3次性侵女學生!還不斷邀約校外女同學 法官重判8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助教多次藉口邀約女學生,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助教多次藉口邀約女學生,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南部一間大學已婚助理教授,被控多次追求系上女學生不成,藉故邀約女學生到墾丁玩,趁機性侵女學生得逞。事後女學生擔心影響成績,再度遭性侵得逞。一審、二審皆重判助教8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已婚助教於2019年起任職至2020年初。女學生則於2018年降轉讀大二,2019年間因必修,修到該名助教的課程。助教見女學生容貌姣好,起意追求,先是女學生擔任他大一課程的助教,且讓女學生參加團體競賽。期間,助教曾要女學生「私下可以不要叫老師嗎」等語,2019年6月間,期末考後,助教向女學生告白,但被女學生拒絕。

仍不肯放棄的助教,以「聊聊」為由約女學生到墾丁,誘使女學生下車、進入旅館,遭性侵得逞。之後助教以「攤開來說」為由,再度約出女學生,擔心恐影響成績,不敢拒絕,沒想到二度遭性侵。直到女學生發現該名助教不斷邀約校外其他女學生,才決定不隱忍,向輔導室求助,全案因此曝光。

一審、二審,該名助教被重判8年有期徒刑。雖人助教否認犯案,且指稱和女學生的對話紀錄為偽造,但警訊時曾坦承,法官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另助教供稱並沒有強迫女學生與他發生性關係,第2次女學生也表示願意。女學生則強調,即便有抵抗也根本抵抗不了。

法官則認為,從女學生的同學等證詞、相關對話紀錄,及女學生對於自己學業憂心、自責等說法,認定女學生不得已接受邀約而遭到性侵,因此重判。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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