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都能在勞動節放假。(圖/資料照)
今(1)日為「51勞動節」,多數勞工都能依照《勞動基準法》休假一天,但仍有部分族群需要照常上班,今年確定沒有「全國統一放假」,包括軍公教、7大類族群都仍須出勤,後續勞動節是否同步放假,將交由新政府決定。
不適用《勞基法》的族群,及未經勞動部指定適用勞基法的行業,今日就無法放假,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都能在勞動節放假。
未經勞動部指定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包括:
1、沒有無固定營業地點或門牌號碼的小吃攤販
2、醫師(公立醫院依法進用住院醫師除外)
3、公私立學校編制內的老師、職員和從事教學者
4、屬於個人服務業的家事服務工作者,如家教、看護等
5、職業運動業教練、球員、裁判
不適用《勞基法》族群:
1、依公司法委任的事業單位經理人(依照《民法》第 528 條)
2、公司將工作外包給承攬人,雙方沒有僱傭關係和從屬性(依照《民法》第 490 條)
勞動部指出,勞動節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為勞工應放假日,也就是國定假日。雇主如需勞工於勞動節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也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當日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今年勞動節在週三,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勞動節同一日,依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5月1日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質,勞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於擇日補假的那天,性質就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