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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要國民黨立委「以身作則」試用期+領8成薪:提案素質我也蠻擔憂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捷要國民黨立委們開議就先領8成薪水、3個月試用期(資料圖)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勞基法修法,將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3個月,試用期間薪水最低為80%。不過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就指出,該提案內容與中國法條幾乎完全一樣,指出國民黨企圖「要將台灣法律修成中共的法律,把台灣修成中國的樣子。」民進黨立委黃捷也指出,國民黨立委要以身作則,開議就先領8成薪、3個月試用期,要經過職業訓練才能夠領全薪,「否則以他們這樣的提案素質,我也蠻擔憂的。」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案勞基法修法,將試用期法制化。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痛批,「給中國國民黨多點選票,他們不只會為中共卸下台灣國安相關法律防衛力量、逆流年金改革、立委擴權成太上皇,現在連一般勞工都要倒霉了」。王定宇表示,現行勞基法不存在試用期規定,以勞資雙方自由約定,但約定試用期勞工的各項權利義務都與一般勞工相同。「也就是說,現在並沒有法律強制規定『新人』進來薪水就要領的比較少」。

但是牛煦庭的提案,可能在未來會產生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讓雇主可以合法占勞工便宜,低薪合理化、合法化」。王定宇指出,80%薪資的概念是最低月薪2萬7470元,「雇主可以給2萬1796元(比22K還低),買你三個月,然後不痛不癢的叫你走,換下一批免洗筷,然後現在法規根本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國民黨要將試用期法制化」。

緊接著,王定宇又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王定宇直言,「原來中國國民黨的立委修法竟然是抄中共法條,這到底什麼爛東西?」他更指出,他們真正的企圖竟然是要將台灣法律修成中共的法律,把台灣修成中國的樣子。

黃捷指出,《勞基法》20年前就已經把試用期刪除了,現在法規並無明定,為的就是希望勞工就職就領全薪與所有薪資福利,包括加班費、資遣費、勞健保,都應該要依據《勞基法》的規定,何來試用期打8折之說?她也批評,照國民黨的邏輯,國民黨立委是不是要以身作則,他們一進來立法院,2月1號開議就先領8成薪、3個月試用期,要經過職業訓練、考核才能夠領全薪,「否則以他們這樣的提案素質,我也覺得蠻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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