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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動議當天提出可行?律師證實「黃國昌在鑽漏洞」:只能騙外行人

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黃國昌(圖)、翁曉玲表決前喬出新版本,並在17日以「修正動議」提出。(圖/資料照)

▲黃國昌(圖)、翁曉玲表決前喬出新版本,並在17日以「修正動議」提出。(圖/資料照)

立法院審查國會職權相關修法,藍白委員被踢爆,原先提出的28條修正法案都有公開,但院會表決前一天黃國昌、翁曉玲喬出新版本,並在17日以「修正動議」提出,不過這個版本並未上網公告,惹來不滿。對此,律師林智群就解釋,修正動議確實當天提出就可以,內容也不用上網,不過黃國昌就是利用這個特性「鑽制度漏洞」。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有網友說黃國昌用「修正動議」本來就是當天拿出來就好了,修正動議不用上網,對此他也證實「修正動議確實當天提出就可以,內容也不用上網」,不過林智群也揪出其中隱情「黃國昌就是利用這制度特性,把『從來沒討論過的第29個版本』用『修正動議』方式突襲提出在院會」。

林智群明說「黃國昌在鑽制度漏洞,你還看不清楚喔?」,並解釋,一般的修正動議,都是在「委員會送出的版本」基礎上,做小調整,從來沒有「重新提出一個全新版本」的,黃國昌之前主張「委員會中心主義」,全部草案都應該在委員會逐條討論。

林智群表示,結果藍白拒絕逐條討論,逕付協商,一個月後到院會二讀,已經違反了「委員會中心主義」,然後黃國昌變本加厲,把「從來沒在委員會出現過的版本」直接用「修正動議」方式,表決當天才提出來,內容還不用上網,「這不就是利用修正動議方式,偷渡整部法案嗎?」。

林智群指出,若這種方式可行,以後在委員會討論草案版本討論半天,有什麼意義?後面要表決的「真正版本」根本不用在委員會拿出來,直接用「修正動議」方式在院會突襲就好了,林智群也坦言「黃國昌鑽法律漏洞,他的說辭就是半真半假,這種說法只能騙騙外行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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