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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注意!超輕載具不合法場地仍有11處 未投保最高可罰30萬元

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超輕型載具數量近年明顯增長。(圖/民航局提供)

▲超輕型載具數量近年明顯增長。(圖/民航局提供)

過去十年,國內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與載具均有明顯增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定期辦理教育訓練,並取締不合法的場地。據統計,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民航局提醒,超輕型載具依法活動時須具備在合法場地起降、於合法空域活動等6大要件,若違反任一要件均可裁處,單一事件最高可處30萬元。

民航法修正增加超輕型載具專章,並由交通部發布「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今年剛好屆滿20年。根據民航局統計,104年至今,通過各項檢驗的合格載具,由22架成長至65架,增加近2倍。合格操作證張數也由181張成長至280張,增加約5成5。

合格超輕型載具數量明顯增長。(圖/民航局提供)

▲合格超輕型載具數量明顯增長。(圖/民航局提供)

針對參與活動的團體與人員,民航局指出,每年都會舉辦2場教育訓練,將全台分成北、中、南、東四區輪流舉辦,受民航局委託辦理檢驗與考照的機構與人員,需強制參加,已領有操作證或有興趣參與的民眾,也可自由參加。

超輕型載具操作證有效數量逐漸增加。(圖/民航局提供)

▲超輕型載具操作證有效數量逐漸增加。(圖/民航局提供)

民航局表示,目前超輕型載具在國內仍定位為休閒活動使用,依法活動時,載具必須檢定合格,必須在合法場地起降,並於合法空域活動,操作者需加入合法的活動團體,並取得合法操作證,此外,活動時必須投保。這六項要件均必須齊備,違規的話,違反任一要件,均裁處6萬元,單一事件,最高可裁處30萬元。

除了載具與操作證近年均有明顯成長,民航局已陸續公告21處合法超輕空域,其中10處已有團體提出申請並經民航局核可使用,包括大里、貓羅溪、北斗東、北斗二林、濁水溪、不老溫泉、南華、高樹、賽嘉及花東等。

此外,目前全台有中部的烏日、順風、南部的皆豪、望安、東部的花東、馬太鞍溪及日光等7處合法活動場地,除順風因風災受損,目前修復中,其他均運作正常,民航局也均定期派員查核。

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圖/民航局提供)

▲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圖/民航局提供)

由於近年民航局每年都會接獲疑似超輕違規活動的通報案例,民航局表示,經過清查比對,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這些場地過去未曾合法申請,也沒有登記合格的團體在使用。

未申請合法之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共計11處,屏東地區合計3處,包括新南、新華南、樹發;中部地區合計2處,包括台中烏日、彰化溪州;花東地區合計6處,包括壽豐2處、鳳林2處、瑞穗1處、玉里1處。

由於不合法的場地與空域安全堪慮,民航局除協調地方政府取締這些不合法的場地外,對於有機會合法的場地,民航局表示,也會協調地方政府,在行政程序上給予協助,讓場地儘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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