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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陪同提告!桃園色軍人酒後亂性 熊抱強吻同桌陌生女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游姓軍人酒後熊抱強吻同桌女子遭判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游姓軍人酒後熊抱強吻同桌女子遭判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桃園市1名37歲游姓軍人,去年7月間偕友人到平鎮區聚餐,沒想到游男不勝酒力,竟對不認識的女子小萱(化名)熊抱,小萱欲推開他,游男卻加大擁抱力道,還強吻對方臉頰,小萱使出全力才推開,游男悻悻然離開現場,事後小萱不甘受辱,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桃園地院認為,游男坦承犯行,並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7月2日晚間時分,游男陪同友人到平鎮區聚餐,結束後下樓時遇見小萱,游男突然伸出雙手熊抱對方,還擠壓其胸部,小萱欲將他推開,游男竟變本加厲,不但加大擁抱力道,還強吻對方臉頰,小萱用盡全力才將他推開,游男悻悻然離開現場;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遂在男友陪同下報案並提告。

游男辯稱,當時他喝醉了,毫無意識,但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游男熊抱小萱的過程一清二楚;檢方認為,游男自稱不勝酒力,卻能夠行走自如,而且小萱推開他後,游男還兩度嘗試熊抱,足認游男並非處於無意識狀態,辯詞不予採信,遂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游男改口坦承犯行,並與小萱達成和解,並已全數賠償完畢;法官認為,游男為逞一己私慾,強制猥褻小萱得逞,導致對方身心受創嚴重,考量游男犯後態度尚可,又無前科素行,並與小萱達成和解,應無再犯之虞,遂依強制猥褻罪判游男6月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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