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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驚現「生銹」滅火器!陳怡君喊話正視公共安全:蔣萬安沒看到?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陳怡君表示,依據消防法規定,北市可對遠雄開罰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並要求限期改善。(組合圖/圖左、右為陳怡君提供)

▲陳怡君表示,依據消防法規定,北市可對遠雄開罰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並要求限期改善。(組合圖/圖左、右為陳怡君提供)

世界棒球12強賽預賽,13日晚間在大巨蛋上演台韓大戰,北市議員陳怡君在散場時卻發現,逃生梯有無合格標章的滅火器,壓炳生銹、外觀氧化,看不清標籤與使用年限。她質疑「質疑消防安全是怎樣過關的?遠雄及北市府怎麼可以把消防安全不當一回事呢?」陳怡君也指出,台韓大戰讓34528人擠爆大巨蛋,但除了生鏽滅火器外,也有球迷反映現場仍在漏水,質疑「蔣萬安市長都沒看到嗎?」

陳怡君指出,散場時,她從L3逃生梯離開,發現角落有一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且瓶身資訊破舊不堪,完全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陳怡君質疑滅火器「早已過期、更無檢查!」她說,從該滅火器僅存的年份辨識,該支破舊不明且未經安檢的滅火器,可辨識的日期為108年3月,不論這支滅火器是否還有功能,但遠雄及市府沒有「檢修完成標示」,就讓這支滅火器放在逃生梯,「就是犯了公共安全的錯誤!」

陳怡君強調,公共場所只要是放置滅火器,就要放「檢查合格」的,不然就需要汰換,放置過期的滅火器則要罰款。她指出,根據消防法第6條與37條規定,都可以對遠雄處以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通知改善。陳怡君表示,罰款對財團來說是小錢,但若發生不幸公安,是再多罰款也無法彌補的,陳怡君也呼籲市府勿對公安放水、遠雄正視公安。

陳怡君續指,蔣萬安市長晚間也來大巨蛋看球,市府也於113年11月8日為遠雄大巨蛋背書,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諷刺的是逃生梯一支滅火器連「合格標章」都沒有,「世棒賽第一天就被發現低級錯誤!市府真的很在意公共安全嗎?」另關於大巨蛋漏水,她表示,仍有球迷反應看比賽時被漏水影響,連褲子都濕掉了,實在掃興。陳怡君也質問蔣萬安,漏水以及公安問題仍讓市民不能安心看球,「您說說看,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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