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仲裁案結果出爐 台北市政府向日勝生追討33億元

美河市仲裁案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對新店機場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案)重新鑑價後,向日勝生公司求償76億餘元,日勝生拒絕付款,去年6月聲請仲裁,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決定繼續仲裁程序,但指示更換爭議的仲裁人,爭取仲裁成功的最大可能。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美河市)仲裁案於今(11)日作正式判斷。

台北市府捷運聯開案美河市案,因2012年監察院對美河市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提出糾正,台北市捷運局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被控權益分配鑑定報告造假,浮報成本,造成市政府損失數十億元,針對投資人日勝生公司就權益分配爭議,仲裁庭今日作出正式判斷,權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至45.4469%,台北市府業成功為市民向日勝生公司討回33億5088萬3636元。

據了解,在郝龍斌市府時期,捷運局就曾以權益分配不公向日勝生求償76.9億元,日勝生不服,提起仲裁;另外加上台北市政府發現日勝生疑浮報建坪8千多坪,柯文哲上任後怒嗆要告「詐欺」表明將再追討30億元,加上76億元,仲裁金額提高至100餘億元,經過2年多共15次的仲裁,今日僅確定向日勝生討回33億5000餘萬元。

台北市政府對此作出說明:

一、美河市案目前計有監察院調查本開發案低估土地貢獻成本高估建物貢獻成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曾對本案調查事實並就判決有圖利事實,甚至被北市府發現產權面積登載差異高達8.767%等事,其歷經監察權、行政權、司法權三方詳查,反覆指出日勝生公司已取得不合理的暴利,嚴重侵蝕市府財產權利及破壞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所欲達成的公益。

二、雖然在仲裁期間,北市府遭受日勝生公司不斷抹黑,但市府捍衛市產及市民權益的決心從無動搖,不容財團商人侵蝕公益的立場從無改變。本次仲裁自103年6月由日勝生公司違約突襲提出以來,先有日勝生公司首次選定之仲裁人,因被法院認定有不能獨立、公正執行職務之可能,而罕見地遭法院裁定迴避、撤換;再有日勝生公司於仲裁審議期間不斷變更主張的延宕程序行為,致使本件仲裁審議期間長達2年,遠遠超過預期期間。在總計達15次的仲裁詢問會過程中,北市府已提出各項客觀、中立且完整論述的數據,惟仲裁庭並未完全採用,致無法完全反映本府的訴求與期待。

三、在長達兩年的仲裁審議期間,在臺北市政府堅持原則下,由仲裁判斷將權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至45.4469%,及仲裁庭依權益分配比例45.4469%所判斷之找補金額33億5088萬3636元可知,北市府訴求重新鑑價並要求日勝生公司重新協商有理,本府已盡力維護市府權益,在避免虛耗社會成本的考量下,雖未達最高期待但尊重仲裁判斷結果。北市府將要求日勝生公司依循仲裁判斷結果,如期償還33億5088萬3636元,並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履行連帶保證責任,避免徒增事端。而北市府一貫秉持公開透明之核心價值,已完整公開仲裁判斷書於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官網,謹請市民審閱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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