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罷工?華信今提6訴求爭「同工酬」 勞資午後將協商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上月底落幕的台灣首場空服員罷工事件,爭取8大訴求包括報到地點從桃園改松山、休假時間、外派津貼等,華航高層接受訴求引發連環效應,旗下另一子公司華信也不滿得跳出來抗議,今(12)日下午2時勞資雙方將召開協調會,華信要極力爭取「同工同酬」。

華信航空抗議

▲華信勞資雙方今午後召開協商會。(圖/記者簡佑庭攝影)

華信提出6項訴求,首要條件就是「同工同酬」,並要求最晚在12月1日就要改善完成;津貼比照,包含洗滌制服費用、差旅費用等;其他還有工時、休假日、團體協定等,都要求比照華航辦理,並適用於華信工會會員。

而今下午勞資雙方將召開協商,工會派出理事長吳彥賢、華信則由總經理韓梁中出席,吳彥賢放話,若資方態度堅定、雙方未達共識,他們也不排除發起罷工或是國定假日休假等進一步行動。

華信六大訴求:

1、同工同酬:

華信航空與中華航空為同一集團內航空公司,不應有落差,應立即就調整華信航空人事制度與薪資結構問題與本會協商,使華信航空員工與中華航空員工享有相同的薪資福利待遇。最晚於2016年12月1日改善完成。

2、津貼比照:

華信航空所有員工津貼制度應比照中華航空給予,包含地勤津貼、代理航津貼、地勤差旅津貼(含長期外派),空勤人員差旅津貼、風險津貼、機務隨機津貼、制服洗滌辦法等,自2016年8月1日起立即實施。

3、工時依法,廢除84-1:

華信航空公司應依勞基法規定工時排班,不得有任何段班或變形工時之情事。本公司單一航程均在8小時以下,故空勤人員不適用勞基法84-1條款,公司立即廢止84-1合約,依照勞基法規定排班,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    

4、休假及國定假日:

全年休假123天(不含特別休假)且國定假日不得挪移,每季最少30天,每月最少8 天,並應每季結算,如未休足應休日數,應補休三倍天數,並於年度內補足,自即日起立刻實施。

5、簽訂團協簽訂:

團體協約已經協商12年之久,各項細則皆已取得共識,公司應於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簽訂。

6、禁止搭便車條款:

以上協議事項,限本會會員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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