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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爽賺54萬元!移工幫收「超純辣椒醬」付出慘痛代價…關完還要驅逐出境

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泰國籍男移工跟海外毒販搭上線,假借購買辣椒醬,將毒品海洛因寄來台。(示意圖/Pixabay)

▲泰國籍男移工跟海外毒販搭上線,假借購買辣椒醬,將毒品海洛因寄來台。(示意圖/Pixabay)

泰國籍男移工塔彭(音譯),在新北市磁磚工廠工作,他為賺取泰銖60萬元報酬(約新台幣54萬元)跟海外毒販搭上線,假借購買辣椒醬,實際將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藏於內部寄送來台,未料,貨品入境,就被調查人員盯上,還發現該毒品純度達71.08%,淨重6791.02公克,並循物流配送逮人;塔彭因此遭判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沒收扣案物,銷燬毒品。

判決指出,泰國籍男子塔彭(音譯),受海外自稱「Vit」不明身分的賣家所託,寄送夾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的包裹來台灣,約定事成後將可領取泰銖60萬元報酬(約新台幣54萬元)。

對方將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分裝為55包,罐裝辣椒醬中裝箱包妥後,空運來台,並寫上塔彭姓名、聯絡電話及所任職的公司地址,包裹於2024年12月16日運抵台灣時,當場查獲。

但調查人員為追查來源,讓物流業者按址配送,並趁包裹送達時,藉塔彭簽收機會,將人當場拘提逮捕,並將毒品沒收,此案曝光。

經送驗,輸入的毒品,純度達71.08%,純質淨重6791.02公克;塔彭也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貪圖不法利將第一級毒品輸入我國境內,助長跨國毒品交易,更影響國家緝毒形象,有害整體社會秩序,侵害社會、國家法益甚鉅。

地院審理後,將塔彭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沒收扣案物,銷燬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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