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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單車誤闖國道!82歲翁逆向跟大車擦肩…無助模樣「鏡頭君」全拍下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82歲潘姓老翁今天(7日)清晨,因不熟悉路況,騎單車誤闖國道。(圖/翻攝畫面)

▲高雄82歲潘姓老翁今天(7日)清晨,因不熟悉路況,騎單車誤闖國道。(圖/翻攝畫面)

高雄82歲潘姓老翁今天(7日)清晨,因不熟悉路況,騎單車誤闖國道,從國道1號北向367公里處被其他駕駛發現,通報警方,他竟逆向一路騎到國道10號,才被員警攔下,過程也他無助停在路肩,逆向的過程,也被國道監視器拍下,所幸,未釀成事故,但行為已經觸法,將依法開罰,並函送地檢署。

經查,誤闖國道的單車騎士為82歲潘姓老翁,因不熟悉路況,騎單誤闖國道,國道警方於今天(7日)清晨5時45分接獲,發現騎單車誤闖國道,出現在國道1號北向367公里處。

誤闖國道的老翁竟將錯就錯,繼續在國道上騎單車逆向行駛於路肩,於上午6時22分出現,國道10號東向2公里,高雄鼎金系統路段,國道警方獲報後,加速前往找人,終於在國道10號東向3.1公里發現老翁,並將人平安帶離。

不過,潘姓老翁行為已違規,警方依法製單舉發,另涉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交通往來安全罪責,調查後函送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

高雄82歲潘姓老翁誤闖國道被依法開罰,另函送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高雄82歲潘姓老翁誤闖國道被依法開罰,另函送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提醒,腳踏車行駛國道,依法可對腳踏車騎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之規定開罰,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倘腳踏車騎士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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