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縣勞工處劉家滿被查出長期收受遠東公司新埔廠贈與的禮券,又身兼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每年可收分紅,協助違規業者「免罰」。(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新竹縣勞工處長劉家滿以及副處長林東山,因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分別在今年2月以及3月遭到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今(17日)表示,劉家滿、林東山長期收受遠東公司新埔廠贈送的禮券,讓遠東公司規避勞檢罰款;另追查發現,劉家滿同時身兼2家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每年都有分潤可拿,與林東山共謀,藉此讓違反勞基法的護理之家免罰,檢方認定劉家滿、林東山、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學纖維廠事業關係室顧問許男、仟崧家園康復之家范姓負責人等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劉家滿、林東山的收賄證據。(圖/翻攝畫面)
新竹地檢署指出,翁旭輝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歷經多月縝密部署與辛勤調查,展開兩波大規模搜索及約談行動。首波於今年3月5日,調查處出動28名專業調查官,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多路執行搜索,3月28日再次展開第二波搜索,查扣相關事證。

▲新竹地檢署、臺北市調查處前往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搜索。(圖/翻攝畫面)
此案共計逮捕並聲請羈押獲准被告計3人、 約談被告1人、 證人16名,扣得裁罰處分書及改為不罰之內簽公文、林東山指示承辦人改判不罰的對話紀錄、許男與劉家滿、林東山二人聯繫探詢遠東公司違法情事的通訊紀錄、劉家滿投資康復之家獲取的12萬元現金分紅、遠東百貨禮券及范姓負責人偽造簽名等關鍵證據。

▲▼貪污收賄犯罪流程圖。(圖/翻攝畫面)

檢方痛批,劉家滿、林東山均為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高階主管,本應恪遵公務員法令,切實執行勞動基準法所賦予之裁罰職權,竟未恪守職責,反就違背職務上之行為,逐年收受遠東公司公關人員所交付踰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訂金額上限之遠東百貨禮券,又於執行遠東公司勞檢裁罰時,私下接受許的請託關說,並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後,旋濫用主管職權放水裁罰案件,陸續脅迫遠東公司裁罰案件承辦人就範,並將應罰案件改為免罰,「此舉已淪為遠東公司門神」,致令弱勢勞工申訴無門。

▲▼劉家滿身兼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圖/翻攝畫面)

檢方更查出,劉家滿亦為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之「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潤利益之故,罔顧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規定,於勞工處執行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勞檢裁罰時,一人分飾兩角、內神通外鬼,在勞工處內部假借處長之職權,直接或間接施壓裁罰案件承辦人,又在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負責人背後捉刀,提供業者脫免裁罰之不正方法,均已嚴重損及官箴及人民對政府機關之信賴,惡性非輕,且於犯後均就行收賄部分,一再飾詞否認等一切情狀,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