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劉世芳表示,目前的租金補助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圖/記者詹宜庭攝影)
內政部日前函文通知各縣市政府,指明年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要求地方政府自籌10%至40%不等的經費,引發地方政府反彈。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9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表示,目前的租金補助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與所謂「一般性補助款刪減25%」不同,因此今年的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針對中央要求地方共同負擔租金補貼,其中台北市甚至被要求自籌40%,為全國最高,台北市長蔣萬安昨日痛批,無法理解中央一方面強調此舉是因《財劃法》三讀通過所導致的預算排擠效應,因此削減地方補助款、包括租金補貼;但另一方面,中央卻又對《財劃法》提出釋憲,認為其違憲,直言「中央前後矛盾、邏輯錯亂,話都你在講,刀都你在砍,卻都砍向辛苦的老百姓」。
劉世芳上午受訪表示,現在的租金補助是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與所謂「一般性補助款刪減25%」不同,因此今年的租金補貼完全不受影響。她也說,國土署只是回應五都公務人員對「明年115年度預算是否需編列科目」的詢問,因而發文說明,請各地依往例,若有分攤部分,放到115年度的預算編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