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80多歲老翁搭公車在座位上將長褲拉鍊及鈕扣解開裸露生殖器,被同車女乘客直擊。(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80多歲范姓老翁去年搭公車時,在座位上將長褲拉鍊及鈕扣解開裸露生殖器,被同車女乘客直擊,隨即下車報警;老翁犯行全被車內監視器拍下,他也自白認罪;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80多歲范姓老翁2024年11月14日下午,搭乘台北市公車時,突然將長褲拉鍊及鈕扣解開裸露生殖器,做出公然猥褻行為,當下女乘客直擊,隨即在下個車站下車,報警處理。
范姓老翁全被車內監視器拍下,警詢、偵訊時,他也坦承犯案,被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范姓老翁是年滿80歲以上之人,依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認為,范姓老翁在客運公車做出猥褻行為,危害社會善良風俗,造成女乘客心理上不良影響,審理後,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