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電動汽機車免牌照稅再延4年、電動車減免貨物稅兩大法案已送審財政部,力拚年底修法完成。(圖/鍾釗榛攝影)
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再延4年!財政部預告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延長地方政府得免徵電動車牌照稅期限至118年12月31日。相關官員表示,經濟部提減免貨物稅的稅評也已經送到財政部,目前還在複評當中。
據悉,未來修法通過後,六都及各縣市仍可選擇持續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時間延長至118年,法案將在9月3日預告期結束後送審行政院,力拚年底前完成接軌;至於電動車免貨物稅、超過140萬減半課徵,經濟部也將稅評送至財政部,惟財政要複評,因此尚未公告。
鼓勵淨零轉型
延長免徵措施,主要為配合政府推動2050淨零轉型目標,藉由租稅優惠鼓勵民眾選擇低污染車輛,加速運具電動化。修法亦援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強調政策須具正當性與目的性。
此次修正屬地方稅項目,由各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行。財政部強調,修法完成後將提供明確法源依據,減少施政灰色地帶,穩定產業與民眾預期。
貨物稅仍待複評
至於電動車貨物稅減免部分,現行規定車價140萬元以下全免、超過部分減半課徵。經濟部已提送稅制評估報告至財政部,但因尚須進一步複評,短期內無法定案,政策方向尚待後續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