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元配複製丈夫與小三私密照提告求償獲賠15萬,最後竟來個回馬槍,遭判刑3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告贏小三獲賠15萬突然來個回馬槍!施姓女子發現丈夫婚內出軌,將其硬碟內的私密照複製,並以此作為證據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獲賠15萬元。豈料,丈夫在事後竟然控訴施女非法取得「外遇照」,一審施女遭判刑3月,她不服判決上訴,仍遭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女與丈夫已經法院調解於前年離婚,而後,施女在住處發現丈夫硬碟,複製他與小三親密照,並以此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獲賠15萬元。小三在接獲訴狀後,才得知私密照被施女取得該組私密照,甚至有散布給友人觀看疑慮,憤而提告。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施女涉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檢方及施女皆不服判決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施女罪證明確,原判決尚稱允當,予以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