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洪淨在中捷上隨機砍人,乘客驚嚇竄逃。(圖/翻攝畫面)20歲護專生洪淨去年5月間在台中捷運上隨機砍人,造成2人受傷。一審洪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年,二審期間洪男向被害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法官審酌與呂男達成和解,獲減刑3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洪男因家庭、求學等因素感到不滿、憤怒,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刻意選在2024年5月21日,總統就職隔日、北捷鄭捷殺人案10周年,在中捷廁所服下藥物「壯膽」,進入車廂砍殺2名乘客。洪男非臨時起意殺人,犯案前先購買防滑手套跟3把刀,還提早一晚入住台中汽車旅館,不僅帶了泳衣去游泳,還帶Switch遊玩,甚至叫了傳播妹進房間,在殺人前一晚縱情享樂。
事發當下,洪嫌被眾人包圍奪刀後,又拿起預藏另一支尖刀,車廂眾多乘客花了30秒,才將他手中奪下刀子。洪被捕後還揚言,只要被放出來,就會再犯案,只要沒被判死刑就無止盡犯案,要殺死討厭的人。
中捷砍傷3乘客,洪淨護專畢業照曝光。(圖/翻攝自洪男臉書)一審經合議庭審酌,認為洪男事先購買兇刀、配戴防滑手套,並前往台中捷運最末節車廂,為了避免遭受後方攻擊,且以20公分長刀攻擊被害人胸部、頭部等,依《公共危險安全罪》判刑1年6月、砍傷呂姓高中生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10月,及砍傷許男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
二審期間,洪淨自稱沒有殺人犯意,當庭向被砍傷的呂姓少年下跪道歉,盼獲得原諒減輕量刑。法官審酌洪男與被害人呂男達成調解,可作為有利之量刑考量,撤銷一審此部分殺人未遂之判決,處有期徒刑7年6月,被告所犯3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9月。
洪淨不服二審判決,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