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倪譽瑋報導
一名富商酒後性侵女子不成,便動手毆打對方頭、腿等部位。(示意圖/資料照)過去有位富商阿宏(化名)在酒後意圖性侵一位女子(下稱A女),對方竭力抵抗,阿宏相當不滿,出手毆打她還怒罵「我對你這麼好,你竟然一點甜頭都不給我,竟然不給我X」等話語,事後A女報警,阿宏也以300萬元與她成立調解。如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阿宏被判有期徒刑,之後還要接受法治教育。
判決書記載,2024年4月某天晚上,阿宏與友人聚餐飲宴,也邀請了A女一同參與,聚會結束一行人續攤,前往公司接著喝酒、聊天。酒後阿宏似乎喝醉了,對A女上下其手,例如撫摸她的大腿,對方趕緊拒絕,此時阿宏運用體型優勢,將她壓在沙發上,意圖性侵。
A女接連反抗,阿宏抓起她的頭髮亂甩、把她踢倒在地並毆打頭部,當下A女打算報警,阿宏則怒罵「你有看過拳頭嗎,你要不要試試看他的威力」、「你敢給我報警,我徹底打死你」、「我對你這麼好,你竟然一點甜頭都不給我,竟然不給我X」等話語,所幸A女最後找到機會離場報警;事後驗傷,她鼻樑、手臂、膝蓋等皆有瘀青。
案件調查過程中,阿宏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目前無業,經濟來源是靠先前經商所得,以300萬元與A女成立調解。經台北地方法院審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傷害罪等,分別判處阿宏一年10個月、6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2年內還得接受6場法治教育,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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