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市44歲黃姓男子有妨害風化前科,今年分別犯下2起公然猥褻案,被法院處8000元罰金。(圖/翻攝畫面)台中市44歲黃姓男子有妨害風化前科,5年前獲緩起訴處分;但仍不知警惕,先是在今年2月走在街上裸露下體,公然猥褻被撞見;3月改穿著女裝戴上假陽具裸露在外,走在街上自拍,引起民眾、議員關注;此案,法院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8000元,得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44歲黃男有妨害風化前科,2020年10月16日,獲緩起訴處分;但他仍不知警惕,今年2月28日晚間8時30分許,在台中市大里區德芳南路與現岱路交岔路口,手拿自拍棒,將長褲、內褲脫至膝蓋下,裸露陰莖公然猥褻,被路人撞見報警。
未料,黃男並未作罷,今年3月22日上午10時41分許,改穿著女裝打扮,戴上假陽具裸露在外,拿自拍棒拍攝,走在台中市大里區新甲路與立中街口,引起民眾、議員關注,報警揭露此案。
黃男穿女裝打扮,戴上假陽具裸露在外,拿自拍棒拍攝,走在台中市大里區引起民眾、議員關注。(圖/翻攝畫面)警詢、偵訊期間,黃男坦承扮女裝戴上假陽具在街上閒逛,但否認有公然猥褻犯行,被檢方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罪起訴。
法官認為,黃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公然猥褻,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參酌前科素行,又認罪,將他依公然猥褻罪,共2罪,各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應繳8000元,得服勞役,可上訴。